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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廉署事件。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指出廉政公署在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制度上存在漏洞後,特首梁振英迅速作出回應,5月2日宣布成立由4名獨立人士組成的「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直接向特首負責,由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區嘯翔、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梁智仁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負責檢討廉署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開支的規管制度和程序;覆核廉署各級人員於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編者按: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利用公帑送禮及宴請內地官員,部分開支未被列入廉署呈交立法會送禮清單)任期內在規管制度和程序下的符規情況;並就任何有助改善有關制度和程序的措施提出建議。 ■節自《特首:查廉署酬酢 保香港清譽》,香港《文匯報》,2013-05-03
知多點
《權力及特權法》(Legislative Council(Powers and Privileges) Ordinance):全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立法會議員多項特別權力,可就政府施政失當申請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深入調查。
持份者觀點
1. 特首梁振英:4位委任人士都是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獨立人士,有參與監察廉署的經驗,熟悉廉署制度和運作,能有效進行獨立和深入的檢討。
2.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反對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目前已有公眾人士到廉署報案,湯顯明可能觸犯法律……應先由執法部門調查。
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政府成立的檢討委員會缺乏傳召證人和證供等重要法定權力,等同放棄追查湯顯明,會提出引用特權法調查。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說明獨立委員會將如何調查廉署事件。
2. 你認為應引用特權法調查廉署事件嗎?解釋你的答案。
3. 試評論廉署事件對廉署以至特區政府的影響。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逢星期一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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