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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終極上訴得直的W小姐,認為昨日是全港女性的勝利,她希望日後所有人都視她為女性,而非變性後的女性。W在訴訟中一直獲法庭批准保密身份,勝訴後只答允透過電話接受訪問談感受,W解釋拒以真面目示人,是因為她膽小及不懂面對傳媒。她開心表示,「香港終於承認我是真真正正的女性……可以抬起頭做人」,並透露男友亦十分高興,2人會著手籌備婚禮。
勉「同道」勇敢面對自己
W認為政府應立法保障變性人免受歧視,例如僱主不可因為求職者是變性人而拒絕僱用。其官司歷時4年,W認為她幾經艱苦才爭取到權益,證明做人不應該放棄,故她勉勵其他變性人要好好活下去,勇敢面對自己。
W的代表律師韋智達昨晨到終審法院領取判詞後表示,今次判決是一個里程碑,確認了變性少數人士的權益與香港所有人一樣,韋不擔心裁決會引致大量人士進行變性手術,他重申W的個案屬性別認同障礙,與性傾向及同性婚姻無關,W並非同性戀者,她生來是男性的軀殼,卻有著女性的心理,她自2008年完成變性手術後一直以女性身份生活。
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亦對裁決表示歡迎,證明所花工夫沒有白費,裁決令政府及公眾認識到變性人也應得到平等權利。她認為社會對變性人仍有誤解並將他們污名化,裁決為該中心打下強心針,令日後推動反歧視運動時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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