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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綜援的老翁駱有球(黃衫)獲判緩刑,由妻兒陪同離開法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76歲老翁隱瞞擁有西貢13幅地皮及自住物業,過去7年申領社會福利署綜援金89萬元,昨在區域法院被判詐騙罪成,法官考慮其已清還所騙款項,乃輕判他入獄13個月、緩刑3年。被告妻子昨聞判喜極而泣,向記者透露償還的89萬元全是向朋友借來。
求情稱清貧 地多屬荒地
76歲被告駱有球,現為西貢鄉事委員會北港居民代表,欺詐罪指他在2001年至2008年間瞞報資產,多領取89萬元綜援金。
辯方求情指駱生活清貧才申領綜援,涉案地皮是其亡父遺下,但絕大部分均屬城規會限制綠化帶,根本難以發展,沒有實質經濟價值,故一直忽略無申報,但政府卻於2000年估值地皮價值為450萬元,另有價值140萬元的自住村屋,數字上看來十分驚人,但實情地皮全屬荒地,面積小、分布零散,部分靠近污水廠,其中9幅更被列作綠化帶,難更改土地用途,發展潛力極低,遑論經濟收入。故駱從未視作資產,未有向社署申報。
暫委法官蘇惠德昨日在判案時指,隱瞞個人資產來詐騙公眾資源是極嚴重罪行。資料顯示,駱每月領取的綜援金與其生活開支相若,反映他並非有額外收益,他早於1981年已成為13幅農地地主,但一直都沒有發展,故認為本案存在特殊因素,姑念他已清還所騙款項,加上案件延遲檢控等因素,乃輕判其入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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