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隧道管理公司1名高層人員,控告他就啟德隧道及獅子山隧道的新管理合約,涉嫌向另一間管理公司索取600多萬元賄款,涉案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遭起訴男子梁佑榮、66歲,是越運亨(香港)有限公司(「越運亨」)助理總經理,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1)(a)條,於上周四(5月16日)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獲准保釋至今日出庭應訊。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越運亨」的母公司為交通事務發展總監,2012年4月,「越運亨」獲運輸署以逾4億元批出新合約,接替信佳集團管理有限公司(「信佳」),成為啟德隧道及獅子山隧道的新管理公司,有關合約訂於2012年7月底簽署。
涉索款延與運輸署簽約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7月10日,即簽署新合約前,向一名「信佳」的代表索取一筆賄款,聲稱「越運亨」會延遲與運輸署簽署該合約,涉案的賄款相等於有關合約價格的1.5%,即為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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