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致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行政長官梁振英決定在明年1月發表新年度施政報告,並表示在本屆政府餘下任期,都會在1月發表施政報告。財政司司長則將隨後在2月底或3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她指,該兩份文件緊接發表,可讓香港市民在掌握整體經濟情況和相關財政措施的情況下,全面了解政府的整體政策措施。
林鄭函曾鈺成解釋新安排
林鄭月娥昨日在致曾鈺成的信函中指出,參詳過今年的經驗,認為縮短發表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的相距時間,無論在籌劃、諮詢和推行工作上均有明顯好處,故經仔細斟酌後,梁振英決定在明年1月發表新年度施政報告,財政司司長則將隨後在2月底或3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
她在信件解釋,此項安排既可促使政策制訂與財政預算規劃之間有更好的協調和互動,並利便於更全面諮詢立法會議員、持份者和廣大市民,讓各方在掌握更多資料的情況下,展開討論,務求在考慮政策措施建議時,能夠同時顧及公共財政優次,縮短發表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之間的時間,也可確保施政報告所公布,而在下一財政年度需要新撥款的措施能夠盡早推行。
預算案2月底或3月初發表
林鄭月娥續指,當局曾經考慮過恢復原來安排,即在10月發表施政報告,然後提前財政預算案的發表日期,使其互相配合,但鑑於財政預算案受制於由每年4月起至翌年3月底的財政年度周期,此舉並不可行,在權衡各項因素後,故認為最適當的做法,是行政長官在1月發表施政報告,財政司司長隨後在2月底3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
同時,當局為方便擬備立法會日誌,目標在6月底前敲定2014年施政報告,和2014/15年度財政預算案的發表日期,行政署長將與立法會秘書處聯絡,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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