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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發展商為求把握最佳賣樓時機,往往在樓盤仍在建築階段時率先賣樓花。然而,地政總署審批預售文件的時間難以預測,視乎發展項目的複雜性審批時間有長有短,令發展商錯失賣樓良機。
究竟發展商申請預售需要哪些文件呢?據地政總署回覆,發展商須提供資金與施工進度的證明及其他文件,如買賣協議擬本及按批地文件所需的批核書(例如項目設計及規劃的核證等)。因應發展項目的複雜性,發展商或需時回覆地政總署的提問及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在發展商符合所有的要求後,地政總署才會發出同意書。
大盤小盤速度無分別
面對近年變化莫測的樓市,何時推盤著實考驗發展商的賣樓智慧,但地政總署審批預售文件的時間快則半年至1年,大型項目甚至要1年以上,細項目則視乎發展商的準備工作進度而定,個別樓盤的申請時間亦相當長,例如萬泰旗下屯門小欖第58區青龍路項目,提供75伙,目前仍然待批預售,其申請長達13個月。
去年新政府上台後推出的「梁十招」,曾言明會加快批出預售,但事實上申請預售文件過程繁瑣,可以壓縮加快的空間有限,故除了去年9月曾經「曇花一現」地單月批出5個項目共3,795伙外,之後批准賣樓的新盤一直不多,4月更曾出現少見的「零批出」,反映政府雖然有心加快賣樓,奈何實際情況並不容易掌握,加快賣樓變成「紙上談兵」。
一手新例進一步拖慢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上周表示,去年9月已開始加快審批工作,包括增撥資源,加快審批程序,並與發展商開會,但市民需了解,發展商畢竟要符合一定條件才批售樓紙,過去兩個月之所以批出較慢,主要因一手新例實施,發展商遞交資料要更詳細,事實上本月已批出2個樓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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