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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首兔首「安家」國家博物館。
新華社電 日前法國皮諾家族捐贈的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正式「安家」中國國家博物館。不少民眾揣測:這兩件標誌性文物150年後的失而復得能否開啟海外歸還中國流失文物的序幕?
據保守統計,中國至少有1700萬件文物流失海外,遠超中國本土博物館藏品總量。多位文物專家和法律人士表示:鼠首和兔首的回歸形式恐難複製,中國海外流失文物大規模回歸仍是美好願景。
「皮諾家族的捐贈是理想的文物回歸方式。但鑒於文物價格飆升,捐贈只是特例,不太可能成為一種普遍方式。」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研究所副所長霍政欣告訴記者。
據他介紹,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途徑主要包括:依法追討、商業回購、外交談判和捐贈。
2009年,鼠首和兔首在佳士得拍賣行在巴黎舉辦的伊夫聖羅蘭世紀拍賣會中拍出3000多萬歐元天價,勝出的中國競標者蔡銘超卻以「無法將非法流失的拍賣品帶入中國境內」為由拒絕付款。隨後,皮諾家族從原持有人手中買下這兩件獸首,歸還中國。
圓明園十二獸首銅像修建於清朝乾隆年間,當年是圓明園海晏堂前噴泉的構件。1860年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時獸首遺失,迄今已有7件回歸。
除去捐贈,中國通過法律途徑追索文物收效甚微,主要因為相關國際公約約束力弱,且沒有溯及力,無法適用於公約生效前流失的文物。
目前常被用於海外文物追索的多邊國際條約是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1995年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
霍政欣說,1995年的公約首次確立了「被盜文物的持有者應歸還被盜物」原則,但美、英、德等主要文物進口國尚未加入該公約,導致其實際約束力大打折扣,中國大量珍貴文物在清末至建國前的戰亂中流失海外,因此無法依託沒有溯及力的國際公約要求返還。
在國際條約機制「失靈」的情況下,利用文物進口國的國內法進行追索更像「以卵擊石」。2009年,北京律師劉洋帶領「追索圓明園流失文物律師團」赴法,試圖通過法律阻止佳士得拍賣獸首,其請求被巴黎大審法院駁回,理由是訴訟主體資格不合適。
面對種種追討困境,商業回購文物成為「無奈之舉」。2000年,央企保利集團花費近3000萬港元拍回牛首、猴首和虎首。澳門愛國人士何鴻燊分別於2003年和2007年購回豬首和馬首。鼠首、兔首拍賣風波中,國家文物局表示國家不會回購流失文物,認為這等同於受害者出資購買贓物。
在91歲的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看來,依法追索文物無論多難都應堅持。他認為,國家花錢「買」文物等於承認外國侵佔中國文物的合法性,而且貼上政治標籤的文物本身脫離了藝術價值,價格虛高。
為促成海外流失文物早日「回家」,霍政欣建議:中國應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流失文物追索領域國際法律環境的完善與改革,同時開展靈活務實的外交談判與協商,並著力提升自身文物管理與保護能力,從源頭上遏制文物犯罪。
他提出,政府應盡快建立流失文物的檔案數據庫,實現文物行政管理、公安、海關與外交部門的信息共享與聯動,能對非法出境文物迅速啟動對外追索,並與國際刑警組織等相關國際機構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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