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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城市規模劃分或根據城市承載力、人口集聚力等方面認定,1.9萬多個小城鎮有望變成市。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經濟參考報》報道,目前正在廣泛徵求意見並抓緊修改完善的「國家中長期新型城鎮化規劃」對城市規模劃定標準進行了重新設定。未來內地城市規模劃分將打破行政等級限制,標準改變後,內地城市數量會大幅提升,1.9萬多個小城鎮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變成「市」。
報道援引接近發改委人士透露,由於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定標準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發展和管理需要,應根據內地城鎮化發展新特徵新趨勢,重新制定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當前各城市間發展不均衡問題逐漸突出,也帶來人口集聚度的逐步增加。因為產業引導等問題,越來越多的人集聚到同一個城市中,因此內地一些城市規模劃分大大落後於其人口集聚力,甚至有些鎮人口可達百萬以上。
超500萬人為特大城市
據介紹,《規劃》中城市規模認定標準根據市區常住人口規模進行認定。與90年代的城市劃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認定從20萬以下提升到50萬以下,中等城市認定從之前的20至50萬上升到50至100萬,大城市從之前50至100萬上升到100至500萬。此外,增加對超過500萬人的城市認定為特大城市。
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規模劃定標準與之前不同的是,不僅增加對特大城市認定,而且對城市規模認定過程中不再拘泥於城市等級限制,真正依靠市場配置,根據城市所具備的承載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進行認定。
有利帶動周邊農村發展
此間專家認為,重新界定城市標準後,眾多小城鎮將變成「市」,從而湧現眾多「鎮級市」,這或可成為未來新型城鎮化的突破口。當前,在東南沿海地區,很多發達鄉鎮在人口、財政收入和產業規模上已經與中西部中等城市齊平,城鎮所在地也是高樓林立車水馬龍,有了城市的樣子,但與之形成強烈反差的是由於受鎮級行政體制的束縛,「魚長大了,魚塘變小了」,鎮級權限的事權、財權、人權無法實現對超大城鎮建設和數十萬人口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務和有效管理。中心城鎮是密切聯繫農村與中心城市的重要紐帶,「鎮級市」的湧現,可為大城市緩解產業集中、人口集聚等「城市病」,同時還能擴大對周邊農村地區的輻射能力,帶動周邊農村的發展,因而有利於突破當前城市化所面臨著的諸多困境,進一步提升城市化的整體水平、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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