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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懷孕即被中介公司中止已簽新合約通識科主任劉海文(譯音)。
——官批教局抽身卸責 質疑平機會為何只告中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教育局4年前透過中介公司聘請一名通識科項目女主任,女主任獲續約後即日宣稱懷孕,她指控中介公司單方面中止已簽的新合約,另立新約,並刻意將合約生效期推遲一天,令新、舊2張合約不再延續,只為逃避向她支付法定產假薪金,女主任遂透過平機會入稟興訟索償11萬元,案件昨開審。法官潘兆童認為教育局責無旁貸,指該局想將法律責任推給中介公司,有「卸膊」之嫌,質疑平機會為何不控告教育局。
洋名Kathy、中文譯音劉海文的原告,曾入稟勞資審裁處,但因合約所限無法爭辯,當時接受了和解協議。去年11月,她再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人力資源顧問公司Emaster Consultants Limited(下稱「Emaster」)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情感傷害及法定產假薪金共11萬元。
續約同日稱大肚 中介翌日改約
平機會一方透露,劉自2009年11月受聘於Emaster,任職教育局通識科項目主任,合約為期一年,月薪1.5萬元。2010年10月25日,即約滿前一個月,她獲續約多9個月,加薪至1.7萬元,她於同日稍後通知Emaster自己已懷孕。翌日,Emaster單方面中止合約另立新約,合約生效期較原先推遲一天。因新舊合約無連續性,她不獲批有薪產假,終於2011年2月辭職,但再於同年3月獲教育局直接聘用,現為無業。
平機會:合約列明Emaster是僱主
法官潘兆童認為教育局責無旁貸,質疑平機會為何不控告教育局,因Emaster現已結業,根本無力賠償。潘官表示,就算合約沒寫明局方是僱主,也不代表局方沒法律責任;但局方好像「在成件事中抽身」,似乎想將員工福利及面試等責任推卸給中介公司,「睇落都覺得有問題」。平機會指合約上列明真正僱主是Emaster,故最終沒控告局方。
Emaster指面試隱瞞懷孕欠誠實
身為Emaster董事的植姓代表庭上稱,原告於續約前2個月已懷疑自己懷孕,但於面試及簽約時均沒如實透露,認為對方有欠誠實。植表示,若教育局同意支付產假薪金,作為中介公司也會跟隨;惟原告續約後才宣稱懷孕,若批出有薪產假會令公司成本開支增加,有違公司當初投標的商業決定。
原告曾聲稱獲局方首肯批出產假薪金,但公司經求證後卻發現與事實不符,因求證需時才推遲訂立新約。植又指,原告簽新約時曾表示「想要份工賺奶粉錢」,承諾不會「搞事」,亦應該明白不會獲發有薪產假,法庭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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