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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昨日立法會大會上,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引用親反對派傳媒的報道指稱,「愛護香港力量」及「愛港之聲」這兩個組織未有根據《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註冊,更公開收取公眾捐款及舉辦活動,質疑該2個組織已經違法。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在書面回覆時指出,當局不會就個別組織或個案作出評論,而《社團條例》並沒有就註冊社團的一般活動,包括籌款活動作出規管。不過,倘警方接獲懷疑未經批准的籌款活動的投訴,會作出適當跟進。由2010年至2012年,有1名人士因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籌款而被檢控,有關人士其後被判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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