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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法修例擬豁免戲仿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7-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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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強調,政府對《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戲仿作品3個方案均持開放態度。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政府提3方案澄清刑責 諮詢3個月聚主流民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網民謔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去年因反對派在立法會拉布而擱置審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發表諮詢文件,探討在版權制度下,如何處理俗稱「惡搞」的戲仿作品,並制訂3個方案,包括澄清現時《版權條例》相關刑責條文、為戲仿作品提供刑事及公平處理的版權豁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強調,政府沒有既定立場,對3個方案均持開放態度,期望諮詢可凝聚社會主流意見,又指有關「網絡23條」的說法不公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召開記者會,就是否豁免戲仿作品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發表諮詢文件,由即日起諮詢公眾3個月,至本年10月15日。局長蘇錦樑表示,隨著近年資訊科技普及,戲仿作品在互聯網上十分普遍,而在版權制度下如何處理戲仿作品,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故期望透過公眾諮詢,探討在本港的版權制度下,如何照顧到現實情況,在保護版權和表達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蘇錦樑:「網絡23條」說法不公

 蘇錦樑指參考英國、澳洲等外國例子後,在諮詢文件中提出3個方案:方案一是澄清現時《版權條例》的相關刑責條文,若經由互聯網發布的戲仿作品不會取代原作品的合法市場,應不必承擔刑責;方案二則為戲仿作品提供刑事豁免,但版權擁有人仍可向侵權戲仿作品的創作人提出民事申索;方案三則為戲仿作品提供「公平處理」的版權豁免,分發和傳播戲仿作品皆不會招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蘇錦樑一再重申,政府對3個方案沒有既定立場,歡迎市民踴躍提出意見,共同找出最符合香港利益的方案。對於有言論指《版權條例》是「網絡23條」,蘇錦樑認為有關說法並不公道,強調公眾諮詢是「絕對開放」,政府會在諮詢期間舉辦公眾論壇,並仔細研究收集到的意見,再決定如何處理戲仿作品。蘇錦樑又被多番追問戲仿作品的標準,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戲仿創作有機會構成民事或刑事責任時,蘇錦樑坦言「國際上沒有一個人人認同的定義」,故期望透過諮詢多聽各方意見。

當局:《條例》只會鬆不會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則補充,《版權條例》「只會放鬆,不會收緊」,「完全看不到有收緊的可能性」,認為市民毋須太擔心,又稱若要在法律條文中,為戲仿下定義,有相當難度,重申當局明白網民的關注,希望透過諮詢了解不同意見,從而設立法律框架,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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