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新例被指很多灰色地帶,業界憂慮誤墮法網。香港總商會期望海關可就較複雜個案,提供更清晰指引和例子,以及釐定哪些手法會被刑事檢控,哪些則循民事訴訟處理。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則期望海關執法時考慮商戶的出發點及嚴重性。
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鉡|例,若商戶只打算以「優惠價」出售兩個櫃,但卻鋪天蓋地宣傳,「明明就知可能吸引好多人來買櫃」,便算違反餌誘式廣告宣傳,但若商戶「上年推優惠時賣出約1,000個櫃,今年入貨1,100個,但太好賣,好快賣晒」,雖然兩個情況下消費者也買不到櫃,但後者應不算違法。
雖然海關強調諮詢期足夠,但麥瑞鉬{為新例影響廣泛,零售、批發、廣告界均需時適應,例如更改電腦系統等,而執法指引的最終擬稿於新例實施前5星期才拍板,「魔鬼在細節,時間很緊逼」,期望執法機關對誠實商戶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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