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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自曝曾被厚街鎮新塘村治安聯防隊治安員毆打。圖為新塘村治安聯防隊門口。 何花 攝
——莞僅證實曾與治安員碰撞 惟欠目擊證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犯冀中星稱自己曾被東莞治安員打殘,多年上訪未果。廣東省公安廳昨日要求東莞公安局重新審理冀中星被毆案,東莞警方則發佈通報,指東莞方面已成立工作組重新核查,但通報強調,冀中星在厚街摩托載客過程中與治安員發生碰撞的案件,無其他目擊證人,沒證據證明治安員曾毆打冀中星。
記者昨日到冀中星被打的厚街鎮新塘村治安聯防隊了解情況,值班隊員表示,厚街公安分局已下令所有隊員不能對此案向媒體透露一個字。記者在厚街公安分局採訪時,值班的黃姓警官也拒絕回答案件情況,只表示市局已有通報,會對此事重新調查。
曾獲10萬元救助 承諾息訪
根據東莞公安局通報稱,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至3時,冀中星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當時載著乘客龔濤)行駛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附近,與在路上巡邏的治安隊員陳漢華、陳梅莊發生碰撞,陳梅莊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傷,陳漢華被摩托車撞上,與冀中星及乘客龔濤三人倒地,並相繼受傷。厚街公安分局解釋,因整個案件過程沒有其他路人及群眾圍觀,至今仍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的情況。
東莞信訪和維穩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其發佈的《關於網傳冀中星在東莞致傷情況的報告》中提到,冀中星及其家人曾有三次信訪記錄,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鎮公安分局上訪,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2013年7月11日,東莞市信訪局收到國家信訪局轉來冀中星在國家信訪局網上的投訴信。而在2010年3月30日,厚街公安分局出於人道主義曾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冀中星當場簽訂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因此事上訪。
博文自曝遭虐打 法院判敗訴
冀中星在其七年間陸續發表的博文中稱,2005年6月28日凌晨兩點,他在厚街鎮搭載乘客龔濤回新塘村住地,路遇警察查車。冀自認沒有違法,騎車繼續前行,車行至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有七八名治安員手持鋼管、鋼筋擋在路口,一名治安員手持鋼管向他臉部橫打過來,把他和乘客同時打落在地。等他再次醒來時,已躺在厚街醫院急診科。龔濤告訴他,他倒地以後,七八名治安員仍舉著鋼管、鋼筋朝他的腿部、腳部、腰部猛打,直到警車趕到,發現他已昏死過去,才把他送到醫院。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就自己與厚街鎮新塘村委會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他將案子委託給東莞市南天星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薛朝輝和陳朝遠,要求東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賠付33萬餘元,但法院認為他舉證不足,判其敗訴。
記者聯繫到當年代理這起案件的律師薛朝輝,他說,當事人陳述和證人證言都可指證新塘治安員暴力毆打當事人致其傷殘,厚街醫院出示的醫療記錄亦可佐證當事人曾遭毆打這一事實,但東莞兩級法院均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冀中星敗訴。隨後,冀中星心灰意冷,與律師失去聯繫,開始了八年漫漫上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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