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為加強對旅遊業的監管,政府將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旅遊業議會,同時引進旅行社授權代表,對旅行社營運負上法定權責。政府亦建議,日後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須繳付80萬元保證金。立法會議員普遍支持成立旅監局,但多名議員對保證金制度有保留。政府則稱會與業界繼續商討,但最終方案必須平衡業界和消費者權益。
在昨日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成立旅監局可改善現時旅遊業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漏洞,但擔心80萬元保證金,會對小型旅行社構成壓力,建議只對犯規的旅行社徵收保證金。自由黨議員田北俊則建議,被吊銷牌照的旅行社代表,日後不能再擔任其他旅行社的股東或董事,以加強阻嚇。謝偉俊質疑僅向內地入境團收取較高保證金是帶有歧視。
蘇錦樑:持開放態度商討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稱,明白繳付保證金會對中小型旅行社帶來影響,但業界亦有清晰意見希望提高經營門檻確保質素。至於旅行社繳交保證金方案,他稱當局持開放態度與業界商討,但最終方案必須平衡業界和消費者權益,不可偏重任何一方。
另外,啟德郵輪碼頭自6月迎來第一艘泊岸郵輪後,需待10月方再有郵輪停泊。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解釋,由於7月至9月屬於風季,故未有郵輪停泊,但碼頭設計已考慮此因素,例如候船大堂面積寬敞,可安排展覽以增加碼頭使用率。旅遊業議會亦將於9月底於該地方舉辦旅遊業博覽會,以善用碼頭。
至於有議員關注放寬內地旅客在港參加郵輪旅遊的情況,容偉雄表示,內地於去年6月已公布放寬措施,容許內地旅客在港乘坐郵輪到台灣後,可直接前往日本和韓國,但相關細節仍在商討中。當局會向內地有關部門反映,期望可以盡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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