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打算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為退休作額外儲蓄。供款安排是怎樣?
答:你可以在現有僱主下的供款帳戶作自願性供款,亦可另選一個強積金計劃作特別自願性供款。
兩種方式各具優點。先論方便程度,在現職供款帳戶作額外供款,行政安排同樣由僱主包辦,僱員亦可免卻在另一個計劃多開設一個戶口,管理上較為方便。
不過,這類額外供款模式,通常規定要像強制性供款一樣,每月定期定額供款,而提取或轉移權益方面亦受計劃條款限制,例如規定成員在離職後才能按條款提取自願性供款。
如自選另一個計劃作特別自願性供款,雖然要自己辦理開戶手續及向受託人支付供款,但在供款模式和提取權益方面一般都較具彈性:例如有些受託人容許每月或每年供款,甚至不定時一筆過供款;提取方面,受託人或容許成員每年多次提取供款,部分甚至不限提取次數。
不過,市場上並非所有強積金計劃都接納特別自願性供款,而不同計劃對該類供款設有不同的供款或提款限制。
考慮僱主有否「配對安排」
另一個考慮是僱主有否「配對安排」。有些公司為鼓勵員工作自願性供款,會有「配對安排」,例如僱員額外供款$500,僱主也會相應為僱員多供款$500。如果是這種情況,僱員便可積極考慮在現有僱主的計劃下作額外供款。
不過,僱主的自願性供款通常設有「歸屬比例」條款,僱員最終可獲得的累算權益會按其離職時的服務年期計算,未必即時全部歸屬僱員。
作自願性供款前,建議你可先利用強積金網站的退休需要計算機和強積金累算權益計算機,推算自己需要作多少額外儲蓄才能達至退休儲備的目標,再決定額外供款的金額。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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