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港島豪宅陽明山莊的宴會部銷售總監,涉在辦公室內藉替女同事按摩肩頸,卻摸其胸口,及以下體壓向對方玉臂。事主認為公司處理事件不公,向平機會投訴又只獲主張和解,最後報警求助。總監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昨裁定表證成立,於下周一裁決。
29歲女事主供稱,她是陽明山莊的會籍銷售員,被告邵維欣(45歲)則是宴會部總監,2人同在陽明山莊地下的銷售部辦公室工作。
今年1月12日中午,事主行經邵的辦公室外時被邀請入內。邵開啟電腦音樂,吩咐事主關門,開始討論修改餐牌事宜。其間,邵突做出「擴胸」動作,並問事主:「點解你成日做呢個動作?」她敷衍回答:「有頸痛。」邵聞言便走到其身後,左右手分捏她的頸及肩膀。事主驚惶失措,只懂回應:「無痛!」邵雙手繼而滑下,手指頭鑽進其上衣內。
事主又感到邵下體緊貼著其右手臂,身體左右扭動。事主立刻甩開他的手,更驚見其沒拉上褲鏈,質問下邵笑說:「成日都唔記得拉褲鏈。」之後邵問她有關穿衣意見,事主回答「隨便你」便離開房間。
平機會主張和解 事主報警
事主2日後將事件告訴上司和丈夫,丈夫主張報警,事主翌日再向人事部投訴,人事部只向邵發警告信。事主認為公司沒公平處理事件,於2月底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但平機會只主張和解,事主為想得到公平審訊,而非獲得賠償,故於本年3月29日向警方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