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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護蘋果侵專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0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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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有權在裁決60天內行使否決權推翻禁令。 資料圖片

——否決禁售令 26年來首次 三星失望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6月裁定,蘋果公司iPhone4、3和3GS,以及3G版iPad及iPad2等舊型號產品侵犯韓國三星電子的3G相關專利,下令禁止這些產品在美銷售,不過白宮前日罕有地運用總統否決權,以影響經濟競爭為由推翻禁令,是26年來首次。有指美國政商界近日不斷向白宮施壓,是推翻禁令原因之一,三星表示失望。

 蘋果三星近年不斷互相控告侵犯專利,由於上述產品都在中國生產,禁止進口變相禁售,裁決當時被視為三星一大勝利。不過,華府貿易代表弗羅曼前日致函ITC主席威廉森,指擁有該批「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的三星可能會因禁令獲得「過度影響力」,有機會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及競爭環境,因此決定推翻禁令。

「標準必要專利」定義成關鍵

 裁決爭議在於ITC和一般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定義不同。「標準必要專利」指已成為業界通用標準的專利,美國法院認為這類專利持有人,有義務公平地向所有競爭者有償提供專利使用權,故這種專利不應成為侵權訴訟對象,但ITC看法相反。

 案中三星一直聲稱願授權蘋果,唯蘋果拒付授權費。蘋果則指三星索價每部iPhone 18美元(約140港元),即相當於每部收入的2.4%,條件不合理。三星無權就否決提出上訴,但可繼續在司法系統尋求支持。

 由於ITC與一般法院相比,較易作出禁止進口裁決,因此成為近年科企專利戰主要戰場。根據美國法律,總統有權在裁決60天內行使否決權推翻禁令,否決與否主要根據5大情況,包括禁令是否不利美國經濟競爭環境、消費者、外交、經濟與政治等。

iPhone4好賺 政商界逼出手

 韓聯社指出,美國電訊公司AT&T、民主共和兩黨議員等政商界人士近期頻頻對白宮施壓,是奧巴馬行使否決權的主因。

 蘋果最新季度業績顯示,雖然iPhone4已是兩代前的舊款,但在新興市場銷量仍持續增長,成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路透社/綜合外電消息/彭博通訊社/《華爾街日報》/英國《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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