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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機身纖薄、打字方便、系統功能全面,平板電腦款式琳琅滿目,消費者應如何挑選合適自己產品呢?消委會早前測試10款不同的平板電腦,發現電池表現甚懸殊,有樣本充滿電後,能持續使用Wi-Fi上網長達8.5小時,而較差的樣本僅可使用4小時,比最佳樣本少一半時間。消委會建議,用家應花時間研究各產品詳細功能,才選擇符合自己要求的平板電腦。
為檢測市面上各平板電腦的功能,消委會早前測試10款平板電腦,其中2款是屏幕大小對角量度在8吋以下的細機,其餘8款為10吋以上的大機。消委會發現,電池表現懸殊。樣本充滿電後,電量可連續播放影片4.2小時至8.7小時不等,可供連續Wi-Fi上網的時間分別由4小時至8.5小時。而充電30分鐘則可供使用52分鐘至3.3小時。
同一牌子使用時間差逾倍
樣本中,以「宏��」lconia W510(#7)電池性能最好,它充滿電後,可供連續播放影片8.6小時,或Wi-Fi上網63.8小時,若選配內置額外電池的原廠實體鍵盤,更可延長Wi-Fi上網14.9小時。而較差的是同一牌子的「宏��」lconia B1(#2),充滿電後的電量,可供連續播放影片或連續Wi-Fi上網的時間僅約4小時。至於較為受歡迎的「三星」Galaxy Note8.0(#1)和Galaxy Note10.1(#4),可供Wi-Fi上網超過或接近8小時,屬表現不錯的水平。
消委會建議,用家在購買平板電腦前,應先了解自己的要求及用途,再花點時間研究各產品的功能及詳細規則,然後按自己較重視的方面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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