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 內容
貨品和服務商品說明 不得向消費者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產品資料,如商戶未能確定資料真確性,應核實而非貿然提供予消費者
誤導性遺漏 若商戶未能就產品充分提供足以讓消費者作出有根據交易決定的重要資料,商戶將面臨觸犯誤導性遺漏罪行風險
具威嚇性營業行為 不得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限制或損害消費者選擇及行為上的自由,從而導致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
餌誘式廣告宣傳 凡按某指明價格宣傳產品,商戶應確保能在合理期間內供應合理數量的產品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不得就有關產品作出按指明價格購買邀請,而其後出於促銷不同產品意圖,拒絕展示使用、接受訂單或示範使用產品的欠妥樣本
不當地接受付款 商戶在接受付款時如無意圖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其他有重大差異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將能在協定的時間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便不得就有關產品接受付款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