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家庭須有最少1名16歲或以下的兒童,或18歲或以下的在學兒童
2. 最少1名家庭成員在職,每月合計工作時數多於140小時(單親家庭或殘疾人士門檻可減至70小時)
■每月補貼金額
1. 每月補貼金額定為相同人數住戶入息中位數10%。例子:4人家庭,月入14,450元(相當於4人家庭入息中位數28,900元的50%),可領取全額津貼,即2,890元。
2. 倘若家庭月入稍高於中位數50%,可領取部分津貼,月入上限為中位數70%。
■備註
1. 不設資產審查,但資產所帶來的收入,須作家庭收入計算。
2. 津貼不考慮兒童數目。換言之,津貼金額不會隨兒童數目而增加。
3. 不適用於綜援受助人。
資料來源:社聯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廖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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