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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曾出動「水鬼隊」協助打撈乘客行李,惟無發現。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文森)的士司機由機場接載2名內地乘客往落馬洲關口後,同意乘客以人民幣付款,但要求以「一兌一」匯率繳付車資,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司機見要求不遂,一怒之下竟連車資也不要,開車載著乘客逾6萬元的行李直奔天水圍,至一排水道明渠時,將行李拋進水中洩憤。涉案的士司機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斥其行為破壞香港聲譽,將他判囚10星期。有的士業團體則認為判刑過輕,指旅客來港第一印象是接觸職業司機,的士司機的行為會影響本港形象。
34歲被告馮劍威承認於本年8月20日,在落馬洲管制站的士落客區偷走一個行李箱、衣服、手袋、相機及一條寶馬車匙等,財物屬賴耀威(35歲)所有。
辯稱衰衝動 無諗行李貴重
律師求情指被告任職的士司機已超過10年,從沒有犯過不誠實的罪行,今次只是一時魯莽而犯事,亦想不到載走的財物價值會如此高。
然而,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卻斥責被告行為惡劣:「使唔使車晒所有行李,然後掉落水渠?」又斥「咁鴷q機破壞香港聲譽!」吳官又反問匯率能差多少,亦不接納不知行李貴重的求情因素,並質問被告是否可以償還事主損失,惟被告卻不能即時還款,故遭判囚10星期。
警潛水搜索 未能找回財物
案情指事主偕同友人於當日凌晨一時許到達香港國際機場,並搭乘被告的士前往落馬洲準備返回內地。事主因沒有足夠港幣,故提議以人民幣支付車資,被告答允,兌換率容後再議。到達目的地後,被告卻要求事主以一兌一的匯率繳付近300元車資,雙方發生爭執。在事主要求先放下行李時,被告卻揚長而去,到達天水圍輞井圍一排水道明渠,把行李拋進水道內離去,行李內裡有衣物、手袋、車匙、相機、紅酒等財物,總值約6萬元。警員其後乘橡皮艇及潛入水底搜索證物但不果。警誡下,被告稱一時氣憤而犯事。
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永遠會長溫卓明認為刑罰過輕,指旅客來港第一印象是接觸職業司機,的士司機的行為會影響本港形象,呼籲同業不應犯法。溫又說,港元是本港唯一合法車資貨幣,但理解遊客無足夠港元,建議司機先問旅客有否足夠港元或先擬訂匯率,方便遊客亦減少爭議。
事主感合理 稱原諒促賠償
居於深圳的事主認為判刑合理,他稱會原諒該名的士司機,但認為對方要賠償他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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