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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俊贊同張曉明的講法,直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無「公民提名」概念。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函件,表明「公民提名」是漠視《基本法》的明文規定,重申討論特首普選的產生辦法問題,正途是沿著《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自由黨黨魁田北俊、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皆力挺張曉明的講法,田北俊直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無「公民提名」概念,否則毋須設立提名委員會,張國鈞則質疑「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認為如果提名方式違憲,就不應再浪費時間討論。
張曉明今年7月出席立法會午餐會時,梁家傑邀請其出席「真普選聯盟」的「公民提名」研討會作「公開辯論」,張曉明日前覆函指,「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故他「恕不應約」。
田:四十五條無「公提」
田北俊昨日表示,他認為張曉明的講法正確,直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無「公民提名」概念,否則毋須設立提名委員會,強調提委會需參考現有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由4大界別組成,以達致「均衡參與」的原則。他續指,「唔係所有方案都可以討論,如果係咁,市民閒閒地都諗到幾十個(方案)出薄v,重申任何方案都要符合《基本法》,才有討論空間,否則有大量方案推出,將難以達成共識。
張:違憲方案不應討論
張國鈞則指,任何普選的建議,都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他懷疑「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又指倘「公民提名」是行「雙軌制」的話,就會繞過《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他質疑反對派提出「公民提名」只是「策略性建議」,目的只是擔心被「篩選」。他認為,如果提名方式違憲,就不應浪費時間及社會資源作討論,否則會令市民只有更少時間去討論一些切實可行的方案。
不過,「佔中」發起人之一、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仍死抱「公民提名」不放,聲言張曉明的講法「武斷」,指政改諮詢尚未展開,作為中央在香港最有代表性的官員,應有廣闊心胸聆聽社會意見,不應太快排除某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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