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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戒毒者明年可申請入住保障房。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鐵 昆明報道)據雲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網消息,日前公開徵求意見的《雲南省戒毒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將把符合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並在申請保障性住房、參加醫保和就學等方面給予救助幫扶。
該草案共20條,其中第6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對報到後執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開展提供就業指導、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申請保障性住房、參加醫保和新農合、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金、生活困難救助、就學等方面給予救助幫扶。第7條規定民政部門應當將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將符合條件的戒毒人員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第18條規定,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將符合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的住房建設,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統籌安排;具備條件的,可以在集中安置基地(點)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多項舉措幫扶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社會。
審查修改後的《雲南省戒毒規定》預計將於2014年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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