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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民間電台」成員泰歷(24歲),去年國慶日到中聯辦示威,其間企圖推開警方鐵馬走出馬路,先後在示威現場及警車上襲擊2名警員,遭律政司以《警隊條例》檢控2項襲警罪。泰歷早前被裁判官重判他入獄半年,他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高院,法庭昨日押後裁決。
泰歷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控方案情原本指上訴人是掌摑警察,但上訴人於原審時呈堂的現場片段,顯示上訴人只是推閘撞到警員,控方最後根據辯方的資料將案情更改,對上訴人不公平。律政司回應指,上訴人破壞原本和平的示威,須要向社會傳遞訊息,不能姑息暴力事件,所以刑期並不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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