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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遭跨省刑拘 穗媒籲放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0-2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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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辦公大樓昨日明顯加強保安。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李昌鴻 綜合報道)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湖南長沙市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刑拘引發熱議。《新快報》除要求放人外並指此前曾刊發陳永洲撰寫的長沙市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問題報道,遭到對方的中傷和侵權,遂以涉嫌侵犯名譽權罪對中聯重科及其董事長助理高輝提起訴訟。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昨日披露,案件於今年8月正式立案,並於近日依法駁回了中聯重科提出的管轄權異議。

報道湖南企業文章引糾紛

 《新快報》昨日的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刊文,呼籲長沙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新快報》指出,今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陳永洲採寫的《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有關報道發出後,高輝自7月中旬起在微博連續發文中傷《新快報》及陳永洲,並將陳永洲的記者證及身份信息在網絡上公開。《新快報》及陳永洲隨後以此向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提起名譽權糾紛訴訟。

長沙警方:刑拘獲粵警配合

 高輝和中聯重科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稱高輝的經常居住地和中聯重科均在長沙市岳麓區,請求將案件移送至岳麓區法院審理。

 天河法院經審理認為,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因此屬於原告陳永洲戶籍所在地以及《新快報》營業地的廣州天河區可認定為侵權行為地。

 而長沙警方昨日稱,跨省刑拘陳永洲是依法依規,得到了廣東警方配合。

 截至本報發稿,中聯重科尚未對事件作出回應。受事件影響,中聯重科(01157)AH股雙雙大跌,昨日收盤時A股下跌2.94%,H股則暴跌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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