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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區柏秋)就昨日有政黨調查指,在半自由行後有強積金基金的「行政費」不減反增,其中加幅最高的5隻基金,收費增加1.6倍至2.9倍。積金局對外事務主管陳利碧衡回應指,不清楚相關調查的取樣標準,因為「行政費」只是基金管理收費內的其中一部分,部分基金的行政費提高,是否代表基金的收費就提高,要具體查閱相關基金才能評論。
她又補充,早前亦有報道提及有部分基金的收費提高,查實是因為部分保守基金有特別收費安排,即其某個月的回報相等,或低於該月銀行公會的「訂明儲蓄利率」(俗稱紅簿仔息率)的利息回報,受託人在該月便不能收取任何行政費用。反之,若投資回報高於該月的「訂明儲蓄利率」,便可收取回報與上述利率的差額作行政費,但費用不可高於銷售文件中訂明的水平。
高風險基金管理費高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亦指出,半自由行之後,局方亦發現有部分打工仔喜歡選擇高風險的基金,一般而言,這類基金的管理費亦較高,這些打工仔付出的管理費就可能比以前為多,但這是由於不同基金的收費有別,而非受託人提高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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