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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療界限 仍待釐清

2013-11-02
 ■違規提供美白針療程可被控無牌行醫。 ■違規提供美白針療程可被控無牌行醫。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劉雅艷)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接納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的報告。有委員會成員在會後表示對會議內容感到失望,認為至今仍未能有效區分美容和醫療行為,並批評局方推搪卸責;亦有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工作小組成員則指,在訂出指引前,需進一步諮詢業界及公眾,絕不能一刀切規管,這樣會對業界不公平。

區分耗時逾年感失望

 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成員之一的醫學會會長謝鴻興在會後表示對會議內容感到失望,認為DR醫學美容事故發生至今已超過一年,早前小組報告及昨日的討論,仍未能有效區分美容和醫療行為。他批評局方推搪卸責,只是不斷重複區分的困難,促請局方邀請法律專家詳細研究法律條文,並參考世界各地為美容和醫療行為,作清晰區分。

多灰色地帶界定困難

 另一成員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則指,工作小組提交之建議有效釐清「醫療程序」與「美容程序」之間的灰色地帶,「科技日新月異,很多程序持有醫學的舉證及例證,證明對逾50%人體有益處,這些都可被視為醫療程序。現時,委員會只是把未納入醫療程序的項目附以更清晰界定,不是別人所言『醫生霸佔美容業界的工作』」。

五千種儀器規管複雜

 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成員之一、皮膚科專科醫生陳衍里表示,醫療儀器可達5,000多種,規管複雜,政府已討論近10年,至今仍未能立法,相信短期內未必能處理。

 另一成員許慧鳳則表示,不反對一些入侵性注射、漂牙等高風險程序列為醫療行為,但強調政府在處理餘下十多項未有最後定案的項目,包括在美容業界內有較大爭議的激光、彩光等,必須在訂出指引前,進一步諮詢業界及公眾,絕不能一刀切規管,這樣會對業界不公平。

 她建議,若政府有意成立一個醫療儀器規管小組,小組內必須有一定比例的美容業界代表,不要重蹈早前有美容業界代表杯葛工作小組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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