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是事件(incident),「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是議題(issue)(2013年文憑試通識科卷一題目);「國教風波」、「港人成功登陸釣魚島」、「港人支持汶川地震賑災」這些都是事件,「港人國民身份認同的變化」則是議題(2013年卷二題目)。事件和議題之間的區別與關係,對指導通識教育科的學與教有非常重要意義,雖然這種意義往往被低估了。
事件含「六何」較具體
事件是具體的,有人物、時間、情節等所謂的新聞「六何法」(what, who, where, when, why, how);議題則是抽象的,或所謂概括綜合性,其反映的是一系列彼此相關事件之間的共通本質和爭議焦點。「拉布」、「五區公投」、「在議會內掟蕉和使用暴力語言」等,一方面是各有不同「六何」的事件,另一方面又共同反映「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這個本質性議題。同樣道理,「國教風波」、「港人成功登陸釣魚島」、「港人支持汶川地震賑災」也是有不同「六何」的事件,但也反映「港人國民身份認同的變化」這個長期存在的議題。
若把所有「事件」都當成「議題」,或者說對「事件」和「議題」不作區分,那麼馬上會面對一個難以解決的學與教問題:每天都會發生不可估量的大小事件,倘若凡事皆為議題,這等於凡事都要教、都要學,這必然崩潰!何況這種凡事皆教的做法,每個事件都似乎變成彼此不相關的獨立事件,等於忽略了引導學生了解事件之間的共通性,忽略了教導學生學習歸納綜合的思維技巧。有讀者可能會反駁說:凡事皆教當然不可能,但選擇性地教重要事件則是可行。問題是如何選擇?用甚麼標準決定「取」此事來教,「捨」彼事不教?到頭來要麼流於主觀,要麼受制於主流傳媒的頭條報道而不自知。港媒列為頭條的事件,未必是大事件。
從議題着手 啟發思考省工夫
至於「議題」,說白了,就是難以在短期內得到完滿解決的問題,或者說難以在短期內社會各方人士獲得共識的問題。「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幾乎自回歸以來就存在,到今天十幾年過去了,似乎仍未看到解決的前景。再看「固體廢物處理」、「青少年濫藥及應否強制驗毒」、「貧富懸殊加劇」等非政治性議題,道理其實一樣,都是長期存在、長期爭拗的,短期內一般只能進行小範圍、小規模的解決或紓緩。「港人國民身份認同的變化」對於有些人來說未必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但至少這個議題是一個社會各方人士在長期內不易獲得共識的問題。從「議題」着手進行學與教,那麼不但可引導學生認識不同事件之間的共通本質,學習掌握綜合歸納的思維技巧,而且實際教學的範圍和工作量也遠比凡事皆教來得易於執行。 ■鄧飛 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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