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被機電工程署評為最差級別(類別三)的自動梯承辦商力健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力健),被機電署在其承辦的北角區大廈突擊巡查時,發現自動梯(扶手電梯)自動制動器失效及拉煞器被拆除等問題,但力健的工程師在呈交機電署的准用證申請表格中,訛稱當時曾到大廈檢查且表示自動梯沒有問題。該名工程師昨承認呈上虛假文件等4項傳票罪,被判罰款1.6萬元及須接受紀律聆訊。
承辦商評級列最差
控方表示被告何樹榮需接受紀律聆訊,暫未決定會否除去其工程師牌照,但處分對其工作一定有影響。何求情時指自己只是無心之失,因沒有意識到原來填寫日子是這麼重要,強調只是一時大意疏忽所致。又指自己月入4萬元,兩名兒子、妻子及孫兒亦靠他供養。
而否認4項傳票罪的力建被控於去年12月13日至28日,未有按照法例第三百二十七章《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的規定,進行自動梯工程、故意不當地干擾或導致不當地干擾自動梯以及交出理應知道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作預審。
案情指,於2008年12月,力健承辦北角書局街國賓大廈6部自動梯的保養工程,力健須定期檢驗及向機電署申請准用證,而何是力健的註冊自動梯工程師。於去年12月19日,機電署督察進行突擊巡查,發現上址其中3部自動梯自動制動器失效、拉捍被鐵線綑綁著及拉煞器被拆除,令自動梯不能發揮作用,機電署督察於是向力健發出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上蓋印簽署。
機署巡查後做假證
機電署後收到何於本年1月28日提交的准用證申請表,申請表上顯示於去年12月19日,即機電署督察巡查當天,自動梯是沒有問題且處於安全狀態。機電署認為申請書所指與事實不符,又認為何當天並未清楚檢查自動梯及沒有在24小時內向機電署匯報。何其後被票控,他在警誡下承認其中一份虛假文件中顯示去年底何有到現場檢查,但其實他並沒有去到,直至本年1月才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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