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 張曙光為追求羅菲,受賄200萬元,其中部分用於為羅菲買屋
-2007年12月 羅菲在香港獲商人贈價值30萬元名錶
-2008年底 獲商家以「公司員工」名義,每月得到1.6萬元「薪酬」,共獲近40萬元
-2010年 在北京王府井買下價值約50萬元的名錶,由商人買單
-2010年底 獲商人贈30萬元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