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
促發達國設定「增加水平」資助,在2020年前,每兩年檢討一次協助貧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援助金額。此外,聯合國適應基金將獲得1億美元(約7.8億港元)撥款。
★損失和損害機制:
同意建立「華沙國際機制」,就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等事件造成的損失和損害,提供專業援助。機制的確切形式將於2016年檢討。
★邁向2015年簽署氣候協定:
各國須在2015年12月巴黎峰會前,預先提出2020年後的減排計劃;自願在2020年後達到減排目標的國家,則需在2015年首季表態。
★監督:
敲定各國的減排監督、報告及驗證等細節。
★減少森林砍伐:
協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森林砍伐的項目,將獲2.8億美元(約21.7億港元)撥款。
法新社/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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