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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業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目前在粵外資企業組建工會的比率已經達到70%以上,但是有的工會主席是由公司上級直接任命,讓他們去代表職工和自己的老闆爭權益,難免有些「力不從心」;只有少數是由基層直選,是真正的「工人代表」,但因較為弱勢無法充分保障自身權益。廣東省總工會主席黃業斌認為,一方面工會建設應該提速,工會主席應由「自己人」即工人擔任,一方面也需要提高工會的談判能力。
黃業斌說,「外企之所以沒有組建工會,企業主的抵制是一個重要原因。他們擔心工會與自己對立,有些地方政府怕影響外商在當地的投資,也沒有強硬要求。」當前,粵總工會正在積極介入,以約談的方式要求建立工會。
黃業斌說,職工方首席代表由企業工會主席擔任,由工會提名或者組織職工提名,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企業的負責人、出資人、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及其直系親屬都不得擔任。此外,他還表示,職工方還應提高自己的談判能力,「第一,把握好時間節點。最大限度的把工人的合理需求講清楚。第二,學會算帳。比如說今年銷售額增長了,利潤也增長了,稅收也增長了,所以工資也需要同步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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