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會計師公會昨日發出聲明,指轄下紀律委員會裁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並無或忽略遵守公會的專業準則,沒有作出適當措施避免利益衝突,因而有可能影響他們接受及持續執行一間公司或該集團內的數間公司,在1995年至1997年的審計工作客觀性。
胡:20多年前往事準則多已變
紀律委員會亦裁定,胡定旭作為當時安永的高級合夥人,專業行為不當,在執行專業工作時,並沒有避免其獨立性受到損害。紀委會指,他有份參與客戶公司的管理,而當時安永又是這間公司的核數師。根據程序,會計師公會將向紀律委員會建議罰則,由紀律委員會決定,而處分範圍包括譴責,罰款不多於50萬元,甚至永久或有限期地註銷專業資格等。當事人如不服裁決,可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胡定旭昨晚透過短訊回覆傳媒查詢時指,這次聆訊是關於20多年前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同時作為新中港集團的財務顧問及核數師有無利益衝突的問題,他表示,20多年來很多準則及規則已改變,會詳細研究判詞後提出上訴。
胡定旭被指專業行為不當的事件要追溯到回歸前,當時胡定旭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但他在1995年12月底至1997年12月底期間,擔任審計客戶的執行委員會成員,是該集團約十三個銀行戶口的核准簽署人,又擔任該公司的財務顧問,令安永獲得可觀的服務費。他與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有私人且大額金錢來往,這間附屬公司又是安永的審計客戶。
另外,他又曾以個人名義或透過第三者公司向安永客戶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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