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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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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稱公契非發牌考慮因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對於發生3級火警的五洲大廈內,有持牌賓館被指不符合大廈公契規定卻獲當局發牌,當局被批評不考慮公契內容就向賓館發牌,是未有做好把關工作,縱容營辦賓館的單位業主與其他業主出現糾紛。政府昨日回應指大廈公契只是私人契約,不是發牌的考慮因素。而五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則希望藉今次機會,解決大廈內的賓館問題。

五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趙建新指出,大廈公契已明文規定除大廈地下、1樓及2樓外,其餘樓層均不可經營賓館,但當局仍然發出牌照,故希望藉今次事件可解決大廈內的賓館問題。她續指,2年前大廈亦曾發生過小火,原因都是賓館旅客亂丟煙頭引起。趙又指業主將單位用來經營賓館違反大廈公契,法團一直反對,因擔心影響走火及管理,稍後會開會討論。而昨日亦有居民表示,在住宅大廈內開設賓館並不理想。

而在附近英皇道390號的亞洲大廈,與五洲大廈一樣樓齡逾50年,同樣有單位經營賓館,賓館內有7間套房。職員表示大廈落成就已有賓館,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表示,不清楚公契是否訂明不可開設賓館。

消防增人手巡查無牌賓館

民政事務總署高級消防區長鍾榮光昨在電台節目中回應表示,大廈公契屬業主及發展商或樓宇的物業管理人等訂下的私人契約,政府作為第三者無權詮釋公契內容,也無權過問如何執行公契,故此並非發牌的考慮因素,當局只會按賓館業條例發牌,只要申請人滿足消防及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要求,便會批出牌照。鍾續稱,消防處已增加人手巡查無牌賓館,今年首11個月已經提出161宗個案,有149宗被定罪,而過去累積的定罪個案中,有逾25人被判處監禁的刑罰。

郭偉強批卸責 促盡力協助

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批評民政事務總署推卸責任,認為當局應提供最大力度協助法團解決問題,而不是只說一句「不屬我管理範疇,你們打官司罷」,因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並不容易。

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表示,香港無牌賓館較有牌的多,不少是同鄉會或貿易公司經營,有些則是有牌與無牌一起經營,當有牌賓館客滿時,就帶旅客到無牌單位,當局也有派員巡查,但人手不足。劉又表示,賓館不申請牌照,可能是避免查牌騷擾客人,房租亦可以較便宜。若要符合發牌條件,便要大規模改動單位,裝修費龐大。

律師:大廈出事業主需負責

有執業律師指出,大廈如存在違反公契的賓館,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有責任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頒令取締,因為大廈一旦出事,最終可能要整幢大廈的業主負上集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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