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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殺豬的故事。選自《曾子聖跡圖》。資料圖片
韓非子是先秦法家學說的代表,他吸收了儒、道、名、墨各家思想,提出以「法」為中心的君王統治之術。《韓非子》一書,利用不同的寓言,向君主說明駕馭臣下之術,以及控制權力之法。這些寓言,雖然最終是為了政治目的,但當中也有不少有益於人生的道理。例如《外儲說右上》篇「曾子殺豬」的故事,就說明了教育孩子的一個重要宗旨:
曾子 之妻 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 還,顧反為女殺彘。」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譯文
曾子的妻子將往市場,她的兒子跟在後面哭鬧。孩子母親說:「你回去!等我回來,殺豬給你吃。」妻子從市場回來,曾子打算把豬捉來殺掉,他的妻子阻止說:「只不過是和小孩說着玩的。」曾子說:「不可以和孩子說着玩。小孩所知不多,要靠父母來學習,聽從父母的教導。現在你欺騙他,也就是教兒子學會騙人。母親欺騙孩子,孩子就不再相信母親了,這不是教育兒子的方法。」於是(他們)就把豬給殺掉煮了。
注釋
曾子:曾參(公元前505-公元前435),字子輿,春秋末期魯國南武人,孔子七十二賢弟子之一,世稱「曾子」。曾子為《二十四孝》中「齧指痛心」的主角,後世尊稱為「宗聖」。
之妻:(曾子)的妻子。之,助詞,表示連屬關係。清人顧廣圻《韓非子識誤》疑此二字當衍,非是。
之市:往市場去。之,動詞,往。
隨之:跟隨她(母親)。之,代詞,指代孩子的母親。
女:古同「汝」,你。
還:返回。
顧反:回來,指從市上回家。「顧」,《說文》釋為「還視」,即回頭看之意。「反」,通「返」,返回,回歸。
彘:豬。
適市來:剛從市集上回來。適,剛才。《群書治要》引「適」上有「妻」字。
特:只是。
戲:嬉戲,戲言。
知:知識。
待:依靠。《商君書.農戰》:「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
遂:副詞,於是。
言必有信 上行下效
曾子殺豬的故事,說明做人「無信不立」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榜樣,所謂上行下效,家長如果輕諾無信,欺騙別人,日子有功,孩子潛移默化,積久成習,自然有樣學樣,言而無信,不重承諾。身教言教的重要,毋庸置疑。那些習慣抽煙喝酒、滿口粗言穢語、濫用暴力的家長,最終害孩子變質,毀了家庭,又能怪得了誰呢?
這個故事,當家長的固然應引以為戒,但做領導的,也應當時刻反省,提醒自己要言必有信,凡事立信立德,賞罰分明,才能取信於下屬,管治才能長久安穩。因此,《韓非子》借上述故事為例,向君主說明以下道理:「小信成則大信立,故明主積於信。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故明主表信,如曾子殺彘也。」無論是孩子父母、公司領導還是國家政要,做人做事,同樣應以身作則,以誠信為本。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反之亦然。■謝向榮 香港能仁書院中文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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