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 愛護動物組織「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昨在庭外指,前年一名男子因為不滿狗吠聲,在屯門麒麟圍放火將一隻唐狗燒至重傷,該名男子最後被判監8個月,成為當時本港虐畜案中判刑最重的案例。他指今次判刑較以往更重,反映時代進步、社會比以前更加關心動物議題。
助提高保護動物意識
麥又指動物與人一樣生命應該受尊重,無論是流浪抑或被飼養的動物都應受保護。但仍有很多同類案件因為沒有目擊證人,至今仍未水落石出,希望本案能提高市民對動物的保護意識,呼籲若見到有人虐畜應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