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西區反黑組探員黃子恆(28歲),被指當街強奪少女手持的iPhone手機,遭途人追及制服後更賊喊捉賊,昨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裁判官逐一指出其證供中的16處矛盾,稱他為「極不誠實證人」,並相信事主清晰認出被告就是劫匪。
辯方求情透露,黃於2007年加入警隊,屢獲上司嘉許,被定罪後必然失去工作,又指他有一對幼女要照顧,惟裁判官直斥「係咁就唔好犯案啦」。下令被告還柙至下月28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