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批高級公務員早前向內閣提交報告,建議限制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享用海外領事服務的權利,例如規定受助人需居加一段時間或納稅等,以減少濫用情況,紓緩駐外使館工作壓力和財政開支。據估計,2009年有近280萬加拿大公民居於海外,約佔總人口8%,他們使用領事服務對加政府財政構成了沉重負擔。
報告指,加駐外領事官員過去15個月內,先後在36個國家協助被捲入50場國際危機的公民,批評許多加國護照持有人保留雙重國籍,只為享用更多福利,他們不但很少時間居加,外遊時也不會用加國護照,質疑政府為他們提供服務是慷他人之慨。
加拿大前領事事務總監保爾迪則認為,不可能禁止海外公民使用領事服務,但可考慮增設與海外選民一樣的限制。加國法例規定,公民只要離境超過5年,就不能在大選中投票。加拿大《環球郵報》分析指,要篩查海外公民不但成本高昂,更可能違憲,落實機會不大。
逾55%居港美英澳
據加拿大亞太基金會統計,2009年海外加拿大公民中,有超過55%居於美國、香港、英國及澳洲。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鑑於天災及國際衝突增加,申請領事服務的個案大增。為改善情況,總理哈珀在2009年修例,規定公民身份只可在海外世襲一代,至他們所生子女。 ■法新社/加拿大《環球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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