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新界東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承認上屆立法會選舉經費超支卻漏報,稱因「打定輸數」而刻意調低經費金額至60萬,惟最後民調指其有機會勝出後即狂賣報紙廣告,超支34萬。范向高等法院申請豁免被起訴昨獲准,法官認為范非漠視法紀及有意違反規則,只是對經費設下不合理的期望及管理失當;當中不涉及誠信問題,亦指范不應受《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處分。惟范因多次出庭都未有呈交所需文件,致案件不斷押後,法官下令范須支付訟費。
申請人范國威早前發現自己遺漏申報選舉經費超支34萬元,早前主動於廉政公署調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豁免被起訴,昨法官頒下判詞批准申請,意味范國威不但成功保住議席,同時亦免被刑責,只需於判詞頒下7天內,整理並上交已更新的收條及書面的選舉經費申報確認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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