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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施政報告建議向低收入在職家庭發放額外津貼,但具體細節仍有待落實,料最快明年才可推出。政務司司長、扶貧委員會主席林鄭月娥(見圖)昨在扶貧委員會會議上,向委員簡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委員普遍歡迎政府推出低收入津貼,聚焦幫助「貧窮線」以下或瀕臨貧窮邊緣而又自力更生的在職家庭,亦對政府在設計該計劃時已糅合不同團體或個人的意見表示讚賞。但有委員認為政府訂定門檻過高,建議除了向有兒童在職家庭發放津貼外,亦可考慮向特殊需要家庭提供援助。
林鄭月娥昨在會議上強調,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初步構思,已參照委員的建議,除了支援處於「貧窮線」下非領取綜援的在職家庭,亦能兼顧家庭入息稍高於「貧窮線」的在職家庭,發揮扶貧及防貧效用。
會上,委員同意受惠住戶必須有2名或以上家庭成員,當中至少一人在職;有合資格兒童的受惠住戶會另外獲發兒童津貼。委員亦同意申請家庭必須通過資產審查,確保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及沿用較寬鬆的公屋資產審查限額。入息審查方面,委員亦同意按家庭收入引入兩級制及建議的津貼金額水平。
工時標準 委員意見不一
工時要求方面,委員同意最少應有1名家庭成員從事全職工作達每月144小時,才可申領津貼,但對鼓勵多勞多得的高工時要求應否設於208小時,卻意見不一。部分委員認為建議水平合理,現時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全職成員已能達到該工時要求;但亦有委員認為208小時的水平過高,建議可考慮容許計入家中另一名成員的工時,以決定是否符合208小時的要求,藉以鼓勵第2名家庭成員就業。
林鄭:續聆聽爭明年落實
至於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與低收入津貼是否只能二擇其一,以及交津如何計算為住戶入息,委員則認為需進一步探討。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參考委員的意見,亦會繼續聽取社會對低收入津貼的建議,之後將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爭取在明年落實有關計劃。
委員張國柱認為,不論每月工作144小時抑或208小時的要求,也屬苛刻的,「雖然政策鼓勵多勞多得,但地盤等工種不能長期工作,政策應有彈性及考慮特殊情況」。張國柱又認為,長期病患、長者及殘疾人士,都應與合資格兒童看齊,額外獲發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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