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倚靠收租為生、家住半山麥當勞道的富家子,因離婚怕被「分身家」,接納胞兄友人的「絕世好橋」,將半山豪宅賣出後以投資為名,收藏800多萬於對方公司。友人聲言會退還款項,惟數年後不了了之,富家子方發現自己曾簽下合同,答應以4,000元賣走價值500萬元的股份。富家子受騙後曾報警卻不獲受理,昨於高院透過民事索償向對方追討586萬。
因怕被「分身家」而得不償失的原告人蔡智強,出身富裕一直不需工作,依靠父親給予2個位於西環堅尼地城及半山麥當勞道的單位收租維生,自己則住在麥當勞道另一單位;加上母親給予的零用錢,他每月可獲4萬元至5萬元。蔡於2002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一名越南女子後結婚,後因他經常外遊,導致2人聚少離多,最終3年後離婚,2007年開始辦離婚手續。
據悉為小寶教育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的被告人胡啟光,有報道指其公司專營幼稚園先修班,曾接受報章訪問。蔡指是透過胞兄認識對方,並曾透露不欲被離婚妻子「分身家」,對方獻計可將其中一個半山單位賣掉,並匯錢至其公司扮投資「呃老婆」,並答應其後會陸續將錢歸還。蔡遂將麥當勞道單位賣掉,將886萬元匯至胡的公司投資。
蔡稱初時的確收到回款,惟2011年8月起便發現回款終止,方才留意到自己原來曾於2008年至2009年簽下合同,聲稱願意接受胡以4,000元購入500萬元股份。蔡曾報警卻不獲受理,遂以民事追討所失股份及部份仍未退還款項合共586萬。
胡昨於庭上卻道出另一版本,指該筆款項實屬投資,只是無奈投資失利而將800多萬輸掉。胡指當中有200萬是向蔡所借,故初時回款實是「還款」,而另外的500萬則為投資部分。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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