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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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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聯投訴教局護「性罪」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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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聯會成員昨到申訴專員公署辦事處投訴教局,以私隱為由拒絕披露任何教師資料,是行政失當。 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晉研)與教師有關的風化案時有發生,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表示,早前去信教育局查詢相關的教師資料,但當局以私隱為由拒絕披露,令人憂慮「性罪犯」會潛伏教育機構或校園,故昨日就此正式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行政失當,並促請教育局成立小組檢討現行安排,盡快公開涉事教師資料。

香港家長聯會數名成員昨日到申訴專員公署辦事處投訴教育局,指當局過去30年來未有跟進成立監督教師註冊的教師專業組織,且以私隱為由拒絕披露任何教師的資料,是行政失當。李偲嫣表示,為保障公眾利益和家長知情權,該會要求教育局成立小組檢討現有安排,盡快公開教師資料,包括教師的專業資格、犯罪紀錄和任教歷史等。

教評會贊同不公開教師資料

身兼中學校長的教育評議會副主席曹啟樂認為,教師也有私隱,贊同當局不公開教師資料的做法。他相信學校能做好把關的工作,例如在聘任教師時,主動向前任僱主了解求職者過往的表現和操守,或者要求求職者提供證明,以證無案底。另政府可鼓勵學校制定《防止性騷擾指引》,相信有警剔作用。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有代表接過香港家長聯會的投訴信。署方指會按既定程序於5天內向投訴人確認已接獲個案,在經過評審工作後的10天內會確認是否受理。

教局倡由校方聘任程序查核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若教師干犯嚴重失德行為或罪行,會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局方又指,教師的性罪行紀錄屬其個人資料,按法例未獲當事人同意,不可向任何人士透露。局方建議,學校在人事聘任程序中採用「性罪行紀錄查核」,以防範不合適人士出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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