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龍尾覆核煞停工程 承建商索償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申請司法覆核,圖阻止政府在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結,法官押後裁決。申請人指環評報告沒有特別針對在龍尾發現的瀕危物種管海馬進行生態評估,法庭應該下令吊銷2010年批出的環境許可證,將工程擱置。倡議工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代表大律師透露,官司令工程暫停,署方正面對承建商的索償,但未有確實金額。

阻龍尾建人工泳灘 押後裁決

龍尾人工泳灘的環評報告於2008年11月獲環境諮詢委員會通過,環保署於2010年批出環境許可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於同年批准工程上馬,申請人何來現針對環保署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代表何來的資深大律師高樂賢陳詞指,龍尾與附近船灣淡水湖屬於同一個棲息地,環保署擬備環評報告時,沒有特別針對在龍尾發現的瀕危物種管海馬進行生態評估,只是進行一般性生態評估,而負責提供專家意見的漁護署,不應該因為管海馬只是在龍尾以外的海域發現,便拒絕為管海馬進行生態評估。

高樂賢又指,漁護署向倡議工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龍尾不屬於有保育重要性物種的主要及獨特棲息地,是錯誤及誤導性的,環評報告於2008年通過後,漁護署於前年及去年在龍尾海域進行的評估,確認管海馬的存在,因此當年的環評報告存在誤導、錯誤、不完全或虛假資料,環保署及行會應該引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十四條,決定暫時吊銷、更改或取消環境許可證,令工程暫時擱置。

代表環保署及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時表示,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每年的法律年度開幕典禮中強調,法庭審理司法覆核時只會依法判案,不會在政治或本案涉及的環保議題上有立場,余指環評報告確有為龍尾進行普遍的生態評估,但因為漁護署的專家判斷認為新發現的管海馬數量並不顯著,於是認為毋須針對管海馬進行特別的生態評估。

土木工程拓展署亦以持份者身份出席聆訊,其代表大律師鮑進龍向法庭表示,署方因為今次官司而自願暫停工程,但工程合約去年6月已批出,由於工程停止,署方正要面對承建商的索償。

相關新聞
港澳辦:反對傷害兩地情感 支持港府依法處理 (圖)
特首:滋擾遊客 須受譴責 (圖)
各界痛批搞事者損港福祉
搞手承認行動「過激」
內地訪港旅客消費逐年增長 (圖)
今年訪港客料5,900萬增8.6% (圖)
本年旅遊指標預測 (圖)
林建岳:內地客設限絕不可行
10月中辦公路單車賽 兩路線待研
旅業工會譴責辱客 冀警依法處理
今賣港活雞 內地雞暫停 (圖)
港雞農喜清貨 內地雞商販不滿
粵供港雞行業勁蝕料「地震」
鮮雞癮難忍 老饕紛落訂 (圖)
何俊賢:若到期未解決應續禁輸港
港再禁越南4省鴨蛋入口
袁國強:「廣泛代表性」非計人多 (圖)
大方應對狙擊 願聽青年意見
余國春李碧蔥:僑界盼依法推普選 (圖)
反對派「3炸彈」阻政改 周融籲市民發聲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