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政府為爭取立法會議員支持俗稱「辣招」的買家印花稅(BSD)條例草案,日前提出口頭承諾,將日後「加辣」變相改成「先審議、後訂立」,但卻引來反對派議員批評口頭承諾沒有約束力。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昨日更提出中止辯論動議,蓄意阻撓條例通過。公民黨和民主黨都支持梁繼昌的動議。
梁繼昌和反對派的中止辯論動議,充分說明他們沒有誠信,玩弄兩面派手法。一方面,他們大聲疾呼要抑制樓價,要解決居民的居住問題,振振有詞。另一方面,他們卻要扼殺這個有效控制樓價的政府條例通過。更離譜的是,他們並不是關心這個條例是否能有效遏抑樓價?是否能解決廣大市民上車難的問題?而是要爭取他們的所謂「權力」,要實行先作審議、然後立法模式。
他們採取了不負責任的轉移話題策略,將焦點轉到了立法方式的問題上,這實際上是浪費立法會的時間和精力,把整個立法會帶去遊花園,大話西遊,用「拉布」拖延的手法,阻撓政府遏抑樓價,穩定民生。平日他們大聲疾呼,無中生有攻擊「官商勾結,抬高樓價」,現在他們這種口是心非的做法,實際是損害市民利益,令樓價繼續高企。他們實際為什麼人服務?市民都看得一清二楚。
有人提出了「日落條款」的提議,這是不可行的,因為現在樓市的投機活動和全球化的超低息環境有關,根本無人可預知何時是加息期。「日落條款」只會增加投機的風險,並不符合穩定樓價的目標。
眾所周知,所有西方國家,遇到特別情況,例如財政預算案要提高商品的稅率,或者遇到特別情況,要對某種被投機買賣商品臨時加稅,都是由政府作提議,先執行,再經立法機關審議,這樣的做法是要防止投機倒把,防止商品的價格不必要地大幅波動,也防止稅收流失,保護公帑收入,保證社會的公平性。在港英時期,立法局一直是這樣運作的。反對派當年從來不反對這種做法,沒有指責這是改變了「先審議,後執行」的模式,更沒有人說這是「行政獨裁」。
梁繼昌的中止辯論動議,後遺症是非常嚴重的。許多市民通過樓換樓的方式,改善自己居住環境。原有的法例允許他們買賣完成之後,就可以退還稅款,現在阻撓了這個條例通過,有關的居民沒有辦法領回稅款,經濟大失預算,苦不堪言。更嚴重的是,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將會有稅務調整,屆時反對派是否又再反對一次,令香港行之有效的簡單稅制傳統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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