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教育局女高官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獲判社服令。
公職失當判社服令 吳克儉:依紀律程序跟進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教育局女高級學校發展主任袁慧妝未有申報利益,利用職權於3年前協助好友的姨甥女,入讀由她督導的英文中學,昨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裁判官指被告並無刑事記錄,考慮所有案情、求情及報告後,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回應對案件感到難過及遺憾,強調教育局職員沒有需要,亦不適宜為學生撰寫推薦信, 稱政府會研究法庭判詞後,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
廉署接投訴調查 揭行為失當
任職教育局近30年的被告袁慧妝(52歲),涉於2011年7月5日至6日,即中學派位當日,利用公職獲得的資料、知識或權限,轉介學生X至自己管轄下,並以英文為教學語言的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而沒有申報與X的親戚為好友,令X有不公平利益,被告涉嫌行為失當。X原被派往「中中」九龍塘學校中學部升讀中一。廉署其後在接獲教育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涉案的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校長曾承認,中一放榜當天收到被告來電,道明來意介紹X入讀,其後收到被告以教育局名義、有關X的資料傳真,翌日被告亦來電跟進收生進展。
官批累轉介女童獲不公平利益
被告現已暫時停職,裁判官曾批評被告已擔任教育局學校發展主任近10年,理應知道利益申報守則。但被告的做法不但讓X的優異成績迅速直接傳達校長室,副校長作供時亦承認會優先考慮有關連人士,故被告的轉介使女童X獲得不公平利益。
吳克儉:對案件感難過及遺憾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出席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樓命名典禮後作出回應,指對案件感到難過及遺憾。他強調轉校、收生原則上是由校本決定,「教育局職員沒有需要,亦不適宜為學生撰寫推薦信」。吳稱政府等待研究法庭的正式判詞後,會按既定的紀律程序跟進事件。又重申「政府十分重視公務員隊伍的誠信及公正無私地處事和提供服務。當局亦有既定指引規管公務員,防止發生利益衝突」。
袁慧妝袁昨日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庭時沒有評論判刑,而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亦拒絕評論案件,強調無論是誰轉介或推薦,都是按既定收生程序和評分準則處理,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