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軼瑋、實習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由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於5月1日施行,這是中國首部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對此,中國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昨日(2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會上明確指出,用法律的形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是該辦法的一大亮點。根據辦法,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參與救助的社會力量按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
鼓勵民間參與
辦法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並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辦法亦指出,要進一步完善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優惠政策,對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起到鼓勵和引導的作用,使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能夠享有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等政策。
同時,要大力發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把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社會救助服務轉移給社會力量承擔。
此外,要建立健全社會救助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的信息對接、項目發佈的工作聯繫機制,形成政府和社會力量的有機結合,以及積極培育承接主體,發展能夠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提供社會救助服務事項的社會組織,提高其承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