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郭若溪 深圳報道)號稱「史上」最嚴的控煙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昨日正式實施,深圳衛生、交通、市監、公安、城管、文體旅遊等六大執法部門派出多路執法隊對十六大禁煙場所進行執法。第一周為「緩衝教育期」,並無任何罰單開出。從3月8日起在禁煙場所吸煙者將處以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罰款。
根據控煙條例,禁煙場所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或煙草廣告;場所入口等顯著位置要必須張貼標識和監督投訴電話。昨天記者跟隨各執法隊伍走訪發現,大型商場、酒樓宣傳控煙措施較好。在羅湖區kkmall,萬象城等大商場過道、餐廳、衛生間的顯著位置均有禁止吸煙的標誌。在福田聖庭苑等大酒樓門口也放置了禁止吸煙宣傳牌,提醒消費者如不遵守將被罰款50元至500元。
不過,記者發現,仍有少量中小型的餐飲場所沒有一張禁煙的標識和宣傳單。在羅湖區蔡屋圍一家粥店內不少旅客抽煙時並無服務員上前阻止,記者提出質疑時,服務員表示禁煙會影響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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