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金融評論報》昨日報道,蘋果公司10年來將澳洲業務賺得的89億澳元(約625.5億港元)除稅前盈利,轉移至愛爾蘭分公司「蘋果國際銷售」(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來避稅,向澳洲繳交的稅款僅有營業額的0.7%。
該報指,蘋果去年將20億澳元(約140.6億港元)的澳洲盈利經新加坡移至愛爾蘭,令公司該年在澳洲的稅前盈利僅餘8,850萬澳元(約6.2億港元)。澳財長科爾曼不點名批評跨國企業繳稅與所賺收益不成比例,當局會設法追討稅款,並會在二十國集團(G20)財長會議上討論此議題。
美國國會早前亦批評蘋果和多家跨國企業,利用外國分公司避稅。蘋果總裁庫克去年出席國會聽證會時,辯稱問題複雜,不時被人誤會。悉尼大學稅務法高級講師安東尼.庭估計,蘋果單是過去4年,避稅金額達440億美元(約3,415億港元)。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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