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戴耀廷撰文反駁中國法律學者饒戈平的論點,質疑在「一國兩制」之下為何連政制發展也必須由中央「主導」,中央既然容許香港有「高度自治」,為何不可尊重香港人的選擇?
戴耀廷這些論點,是詐傻扮懵,蓄意歪曲基本法條文,渾水摸魚。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戴耀廷的做法,恰恰是沒有「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離開了基本法原來的條文,天馬行空胡亂解釋基本法。他們閹割基本法的手法,就是把香港當成一個主權實體,香港可以在政改問題上,獨行其是,不必依照基本法辦事。
饒戈平日前便回應戴耀廷,指出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無權自己決定政治體制,他很驚訝作為一個法律學者,連香港是中國的地方政府,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樣的基本法條文,也不懂得。饒戈平質疑戴耀廷這樣說,他能否準確理解基本法?
基本法已經頒布了二十四年,香港的自治權是中央授予的,香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與立法會產生辦法要修改,是中央通過基本法規定的,權在中央,任何的修改,都要通過人大常委會批准。這在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怎麼戴耀廷竟說「高度自治」,香港說了算,不必按照基本法的條文。誰都知道,香港並不是一個國家,並不存在主權,「高度自治」並不是完全獨立,選舉模式要符合基本法,依法辦事,體現出香港是一個地方自治政權的法律地位。
香港就是有這樣的學者,明明看到基本法的有關條文,他說沒有看見。明明香港是「高度自治」,他們卻說這是「完全自治」,香港和西方國家一樣,選舉要符合「國際標準」。國際者,香港要像一個國家。你跟他講基本法條文,他們就是閉目塞聽,掩耳盜鈴,賴皮得很。戴耀廷在文中夫子自道說,我沒有新東西,我只是重複我的內容。明知是假的,重複又重複,這種哲學,就是戈培爾的哲學。憲法的常識是甚麼?戴耀廷根本就闊佬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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