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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指,張德江談到的「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清楚表明了中央在本港普選問題上的立場。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郭若溪、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與特首梁振英會面。梁振英昨日透露,張德江委員長在會面中清楚表達,香港要落實普選一定要根據基本法,而基本法的規定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一個立場」及「三個符合」都是中央一貫立場。他希望本港社會各界抱荌實、理性的態度來提出意見,縮窄分歧,凝聚共識,「我相信通過大家的努力,求同存異,必然會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梁振英昨日在總結訪京行程時,主動提及他與張德江委員長會面時,匯報了本港的最新情況,及討論本港的政改問題。他指張德江委員長早前談到的「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清楚表明了中央在本港普選問題上的立場。
基本法頒布24年立場無變
他說,「一個立場」就是中央堅定不移,支持本港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三個符合」則是特首普選制度要符合本港的實際情況,普選制度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規定和決定,特首必須愛國愛港。
梁振英指出,基本法的規定是很清楚的,「基本法經過5年的諮詢和起草,時間是在1990年,即24年前已經頒布了,一直沒有修改,因此中央政府的立場和特區政府的立場亦沒有改。我們做2017年的普選要根據基本法,提名的問題在基本法中我們已經講得很清楚,是由一個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產生的」。
中央對港政改有憲制權責
他強調,本港是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要得到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及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根據基本法的授權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故中央在特別行政區的政制發展和政治體制的設計中有憲制的權責。
被問及張德江委員長有否提到「公民提名」 以至「政黨提名」的問題,梁振英回應說,張德江委員長向他清楚表達香港要落實普選,一定要根據基本法,而基本法的規定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的。
顧及實際操作 落實方有機
梁振英強調,任何就2017年普選的意見和建議,都必須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能得到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才能夠有機會得到落實。他希望社會各界人士能夠抱荌實、理性的態度來提出意見,縮窄分歧,凝聚共識,共同推動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
另外,梁振英昨日在北京接受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訪問時表示,本港是多元化的社會,非常歡迎不同意見,同時他有信心把普選工作做好,「在香港歷史中,一人一票選香港首長是從來沒有過的,基本法有規定,所以我們必須把這個處理好。我們歡迎不同的意見,我相信通過大家的努力,求同存異,必然會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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